第 18 章 ☆、業障(番外)

能死就好了。

我不止一次這樣想。

可是沒有一次如願。為什麽呢,連死都不行。

章合給我的回答是,死?那是最輕松的,你的罪孽這樣重,怎麽能這麽便宜你。你得在這人世間贖完業障,受盡苦楚,才能讓你閉眼。明白了嗎?

——原來如此。

我的業障,大概,是從降生開始,就一路背着血債走來的吧。

我的娘親是生我的時候難産死的,說是那時候問我爹,保大保小,幾代單傳的爹狠了狠心,“保小!”

結果生下來是個丫頭,我爹當時就想将我直接摔死在我娘屍體前。

是我的祖母用身子接住了我,一邊咳嗽一邊勸我爹:“好歹是許家的種。”

爹留了我一條命,将我扔給了年逾古稀的祖母,此後不聞不問。

祖母熬着稀湯米糊,一碗碗把我給灌大。

滿三歲,爹在插秧的時候讓蛇給咬了,一晚上過後小腿腫得比大腿還粗,當天下午就去了。

自此後我和祖母就連稀飯湯都喝不上了,全靠扯點野草,拌着別人家不要的粗糠,有一口沒一口地熬着。

熬啊熬,熬了兩年,祖母熬不過去了,緊緊攥着我的手說,我的小疙瘩,奶還沒把你拉扯大呢,奶還沒把你拉扯大呢……

祖母死在我身邊,我守在旁邊扯着她的衣裳,坐了三天。三天後我餓得不行,爬到鄰近的一戶人家門口,叫嚷:“秀姑姑,秀姑姑,奶三天沒吃飯了,你給點糠給我好不?”

鄰居趕到屋裏,翻過祖母僵硬的身體,說,死了。

我“哦。”一聲,拿着讨來的糠,往祖母嘴裏塞,說,奶,吃。

我那時五歲了,不是不懂“死”是什麽意思,可是我不想讓祖母死。

祖母死了的話,就只有我一個人了。

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活過那一年的。

那些記憶太零散,那一年我因為饑餓活得昏昏沉沉,也不知道是哪個村人,在宮裏來招人的時候,把我抱了過去。

剛入宮那年是我這輩子過得最滿足的一年——只要幹完了活,就能吃飽飯,還有厚棉襖可以禦寒,饑餓與寒冷,這之前我最害怕的兩個惡鬼,離我如此之遙遠。

我是從小吃慣了苦的,因此宮裏那些苦活累活,我都不怕。因為夠勤快,也夠聽話,第二年我就被分給膳房,作傳膳浣洗的小宮女。

我記得那是某位公主的出嫁晚宴,火紅的燈籠挂滿了宮城的角角落落,連冬夜的夜空都被映地緋紅。天家嫁女,從人間到天堂,都是一派喜氣。

我或許是被這喜氣熏暈了,失手将滾燙的酒水灑在位極尊榮的新驸馬身上,國君勃然大怒,一聲令下:“杖斃!”

如若我當真被杖斃在那個冬夜,或許就不會背上這樣多的罪孽。但上天注定那一天行刑的是一個從來不下最後一板的侍衛,上天注定那一天被行刑的是一個命硬到可悲的宮女。

那個侍衛,那個宮女,糾葛在命運這個死胡同裏,誰都逃不出去。

未九,這個名字其實并不屬于我,這個名字之下,也是一筆血債。那時候,章合終于坐上禁軍右護的位置,他坐在皇宮宮牆最末端的一眼枯井上,酩酊大醉。

他抱着我的肩膀又哭又笑。

我問他,你哭什麽。

他說,因為高興。

我又問,那你笑什麽。

他說,因為傷心。

我說,你撒謊。高興了才會笑,傷心了才會哭。

他說,不對,在這個世上,高興了不能笑,傷心了不能哭。

他說,所以我得要站得更高一些,站得越高,別人就離我越遠。他們得跪着看我,看我高興,他們就得高興,看我傷心,他們就得傷心。

我說,你為什麽要管別人的高興,管別人的傷心。

他說,我不光要管別人的高興,別人的傷心,我還要管別人的生死。我要把天下人的生死都捏在手心裏。

我說,你醉了。

他說,不,我是瘋了。

然後我聽見,在枯井底裏傳來微弱的簌簌聲,我問,什麽聲音?

他穩穩地坐在井蓋上,不答反問,說,未九這個名字怎麽樣?

我說,什麽?

他對我說,未九,從今以後就是你的名字了。許長生四年前已經被記檔杖斃了,今後你就用這個名字吧。

他一月後将未九編入禁軍右護,隸屬三皇子暗護。而我卻不知,真正的未九早在這個名字貫在我頭上的那天,就死在了宮牆末端那眼枯井底下。

這件事是章合被貶之後,又是一次酒醉,他告訴我的。他看着我一臉崩潰的表情,笑得很殘忍。

他捏起我送來的國都兵力部署圖,嘲笑道:“就憑你,就憑這個東西,就想救我?未九,你怎麽這麽不自量力?逃?我章合的字典裏從來都沒有逃這一個字。我若是想離開皇宮離開這裏,用不着這玩意兒。知道我為什麽要留在這裏嗎?因為我還沒有輸!輸的是你們!是妫姓一族!我遲早會讓他們也嘗嘗失去所有的滋味!至于你,未九,”他居高臨下地睥睨我,輕聲而憐憫地說,“我知道你喜歡我,對吧?不過,狗要有狗的自覺,妄想些不自量力的事,是可笑又不讨人喜歡的。”

我狼狽的揪着自己卑微的自尊,逃了出來。

而遺留在那房間地上的,那方薄薄的布帛,卻鑄就了我一生最深重的罪孽。

作者有話要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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